據勞工保險局統計,截至100年4月18日,計有桃園縣大客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14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,勞保局除依法將該等工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、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外,並通知轄區勞工主管機關協助督促欠費工會改善,若工會之欠費係保險費遭違法挪用,勞保局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。
勞保局公布欠繳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為:桃園縣大客車駕駛員職業工會、宜蘭縣針車服務職業工會、宜蘭縣小吃業職業工會、宜蘭縣電子機械加工職業工會、南投縣農事服務職業工會、南投縣攤販職業工會、嘉義市推拿與民俗傳統療法服務職業工會、南投縣照顧服務員職業工會、台中市社區環境服務人員職業工會、屏東縣廣告代理職業工會、高雄市代客停車職業工會、高雄縣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、彰化縣影劇歌舞服務職業工會及台中市星相卜卦與堪輿職業工會。
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勞保費,如未依勞保條例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,其所屬會員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,對所屬會員之權益影響至鉅。如果會員應繳之保險費已繳給工會,可於申請各項給付時,提具工會開立之繳費證明,則不會影響給付權益。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、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,應於繳納保險費時,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留存,作為爾後保障權益之需。
勞保局提醒各工會理、監事,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,並提供工會會員關心工會財務管理正常運作之管道,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。勞保局呼籲,請上列被公布欠費之各工會所屬理、監事及會員,督促工會儘速繳費,以免影響會員領取保險給付之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