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費就醫超過7日可向健保局申請退費


健保局提醒您,如因院所電腦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以致未能於就醫日起7日內(不含例假日)回到原就醫院所補證退費者,可在急診、門診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備齊核退申請書、收據正本等相關單據,向就醫院所所在地之下列健保局轄區業務組申請退費。

不可歸責之事由如:天災、異地就醫、新生兒、新聘外勞、卡片毀損遺失已申請換發但就醫日起7日內未收到新卡、院所電腦系統故障等。
 
• 臺北業務組
地址:台北市公園路15之1號
電話:(02)25232388
就醫轄區範圍: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
 
• 北區業務組
地址:桃園縣中壢巿中山東路3段525號
電話:(03)4339111
就醫轄區範圍:桃園縣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
 
• 中區業務組
地址:臺中巿市政北一路66號
電話:(04)22583988
就醫轄區範圍:台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
 
• 南區業務組
地址:臺南巿公園路96號
電話:(06)2245678
就醫轄區範圍:雲林縣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台南市
 
• 高屏業務組
地址:高雄巿三民區九如二路157號
電話:(07)3233123
就醫轄區範圍: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 
• 東區業務組
地址:花蓮市軒轅路36號
電話:(03)8332111
就醫轄區範圍:花蓮縣、台東縣

健保局再次提醒您,就醫時請隨身攜帶健保卡,因自費就醫超過7日退費是有條件上的限制,為維護您自身權益,自費就醫日起7日內應請儘速回原就醫院所辦理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