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殘慰問金


新北市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-傷殘慰問金

一、領取資格:
會員保滿五年以上未退會者。

二、給付標準:
會員因傷病成殘,永久不能從事操作,經合格醫院診斷證明書屬實,並領有社會局殘障手冊,在本會保滿五年以上退會者,一次發給慰問金新台幣2000元整。

三、申請應備文件:
1. 本會申請書一份。
2. 會員證影本一份。
3. 事故證明一份。

四、本辦法經本會理、監事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並呈報主管備案,修改時亦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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